2016年昌樂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面試資格審查通知
根據(jù)《濰坊市2016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簡章》規(guī)定,經研究,昌樂縣筆試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確定為36分。現(xiàn)將面試資格審查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審查時間
6月6日至6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二、審查地點
1、綜合類、衛(wèi)生類、中泰寶石學院教師崗位:昌樂縣人社局人事管理科(城關商務社區(qū)1號樓1068室),聯(lián)系電話:0536-6235279
2、教育類(不含中泰寶石學院教師崗位):昌樂縣教育局組織人事科,昌樂縣城南苑小區(qū)北門西側約100米(恒安街與新昌路交叉路口西約350米路南沿街房),聯(lián)系電話:15763601700
三、資格審查程序及要求
進入面試資格審查范圍的考生(見附件),由本人或委托他人(須持被委托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攜帶考生身份證、筆試準考證、《報名登記表》、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張和《簡章》中要求的有關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相關證明材料主要包括:
1、應屆畢業(yè)生應聘的,提交學校核發(fā)的就業(yè)推薦表(學歷學位證書已發(fā)放的,要一并提供)。
2、其他人員應聘的,提交國家承認的學歷證書(須在2016年4月9日之前取得)。其中,在職人員須提交有用人管理權限部門或單位出具的同意應聘介紹信,證明應包括考生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參加工作或從業(yè)時間、本人現(xiàn)身份、是否同意報考我縣事業(yè)單位的意見等。報考崗位有工作年限的要求的,還需要提供工作年限證明。
3、報考崗位中要求有教師資格證的,需提交教師資格證。其中應屆畢業(yè)生已通過2016年教師資格筆試人員提供筆試成績單或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出具的認定合格證明,但須于考察體檢時提供相應教師資格證書。屆時不能提供的,取消錄用資格。
4、報考定向招聘崗位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還需提供相關服務基層項目的證明材料以及戶籍證明材料。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定向招聘的,還需提供入伍、退役相關證明材料、接收安置地民政部門出具的退役士兵接收安置證明、畢業(yè)當年就業(yè)主管機構簽發(fā)的就業(yè)報到證以及戶籍證明材料。
四、注意事項
1、考生必須按規(guī)定時間參加資格審查,未按規(guī)定進行資格審查的,視為棄權;經審查不具備報考條件的考生,取消其面試資格。通過面試資格審查的考生須當場繳納面試費70元。
2、因考生棄權或資格審查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遞補人員另行通知。
3、對報考人員資格審查工作將貫穿整個招聘工作全過程,對不符合報考條件的隨時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4、面試時間、地點等信息,將通過昌樂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rsj.changle.gov.cn/)發(fā)布,請考生關注并保持通訊暢通。
附件:2016年昌樂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面試入圍人員名單
昌樂縣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
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6年5月30日
